《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
发布时间:
2025-08-18
尊敬的家长:您好!请您在宝宝出生后,给宝宝起好姓名,于正常工作日,到妇儿综合楼三楼西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处给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
2.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同时需提供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并按手印的《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填写完整,领证人身份核验通过方可办证。
3.原则上在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未申领的,办理时需提供助产机构产妇病例复印件(包含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页)等相关材料,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或超过一年时间未申领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线上办理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通过线上申请办理:
(1)已在产房上报新生儿分娩信息(2)分娩三个月内(3)新生儿父母提交身份信息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件(4)新生儿父母双方已满18周岁。
线上办理流程: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线上申请,搜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点击进入按照操作提示去申领办理。
注:1.宝宝做完听筛新筛后,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无需抱宝宝来,不来窗口办理的可以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线上申请办理,给您邮寄到家。
法定节假日暂停办理.
本院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539—468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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