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规强意识,依法执业促和谐——我院举办《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
2026-04-21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强化全院职工医疗纠纷预防与依法处置能力,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医疗环境,4月17日下午,我院特邀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政策法规处处长、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刘永梅教授莅临医院,开展了一场高规格的专题讲座。

我院副院长李海英主持会议。

刘永梅教授作为全国知名的医疗卫生法学专家,全程深度参与了《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调研、起草与论证工作。授课中,刘教授并未局限于条款的字面转述,而是从立法本意和实务操作双重视角出发,将严谨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风险防控指南。她紧密结合近年来国内医疗纠纷处理的典型案例实践,对《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中的核心条款进行了逐层剖析。讲座现场座无虚席,刘教授条理清晰的法条解读与鞭辟入里的案例分析,让全体与会人员对“依法执业、预防为主”的理念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感悟。

本次专题培训是医院持续推进“法治医院”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实践。通过引入立法前沿动态与权威解读,不仅为全院医务人员注入了强大的法律风险“免疫剂”,更为构建相互尊重、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未来,我院将持续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和依法执业管理,以更规范的诊疗行为、更周全的权益保障,为沂蒙老区百姓提供更加安全、温馨、有序的医疗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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