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
发布时间:
2023-07-13
尊敬的家长:您好!请您在宝宝出生后,给宝宝起好姓名,于正常工作日,到妇儿综合楼三楼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处给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
2.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要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并按手印的《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填写完整,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原则上在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一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提交产妇病例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若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需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线上办理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通过线上申请办理:
- 已在产房上报新生儿分娩信息(2)分娩一年内(3)新生儿父母提交身份信息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件(4)新生儿父母双方已满18周岁。
线上办理流程: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点击“医疗服务”进入办卡/绑卡页面,点击在线绑卡,绑卡后按照操作提示去申领办理。
注:1.宝宝做完听筛新筛后,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无需抱宝宝来,不来窗口办理的可以通过线上申请办理,给您邮寄到家。星期六下午、星期天及法定节假日暂停办理.
办理窗口咨询服务电话:工作日:4689201,节假日:13280515869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