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落实医改政策 实行药品“零差价” 销售
发布时间:
2014-10-20
作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之一,我院自2014年10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大型设备CT、磁共振检查费用下调15%,这标志着我院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杨志国院长向王琨副县长(中间)汇报我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情况
当天上午,副县长王琨一行到我院视察该项工作。王县长要求,县人民医院要建立健全药品零差价实施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宣传,确保群众从药品零差价政策实施中受益,使老百姓的看病费用总体上有所降低,把这项惠民政策做好、落实好。

领导查看零差价后新的药品价格
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这其中最能吸引老百姓的就是药品零差价销售,它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自10月1日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这一工作主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监管机制等体制机制,建立起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有序、激励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从加强管理与拓宽服务渠道入手,以技术与服务为切入点,稳步推进改革。以优良服务为患者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以先进技术精心打造质量品牌,推动公立医院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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