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14-02-26
近日,我院被临沂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我院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的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做好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等措施来突出医院重点工作,确保为每一位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环境卫生,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三好一满意”、“学习白求恩精神、建设五个医工程活动”等精神文明活动为基础,夯实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在全院职工的不懈努力下,医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一举成功。
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同时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要求。今后,我们要努力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为开创我院各项事业新局面奠定精神基石。